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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座落於秀朗橋下的「台灣人權景美園區」,曾是台灣近代史上令人聞之色變的軍事法庭與監獄,美麗島大審在此進行,李敖、柏楊、施明德、呂秀蓮…等人都曾在此受難。去年園區開放後,訪觀民眾常為園區的血淚歷史驚憾。

  2008年農曆大年初五雲門舞集的八里練習場被一場大火燒毀了, 透過文建會的安排「雲門舞集」暫時安身在景美人權園區裡;在景美人權園區大禮堂排練,浴火後雲門再度出發,火災後的第一齣作品《花語》雲門舞集「花語」灑落處,是當年政治犯接受精神講話的禮堂,林懷民用數萬片花瓣,營造「三春去後諸芳盡,各自須尋各自門」繁華落盡的景象。

  「台灣人權景美園區」,前景美軍法看守所,曾是個戒懼恐甚,神秘莫名的地方, 許多的政治犯、重大刑案以及軍法案件都在此經歷種種的囚禁與審判, 為開放讓一般大眾,瞭解過去白色恐怖的人權歷史遺產, 也將釋放整體的空間,塑造開放的心胸,接納遭到污衊、迫害、受害的人權。 用寬廣的心胸釋放壓迫的紀錄,以重新踏進的腳步,撫平壓抑的不滿, 將白色轉為彩色,以青年的創意,將恐怖化為歡樂創造!!

  早年美麗島受難人黃信介、張俊宏、姚嘉文、林弘宣在在景美軍法看守所發表「四人共同聲明」,主張人民公決、台灣獨立,政治抗爭發聲的故事。 美麗島事件,阿扁擔任黃信介的辯護律師、繼承黨外香火而走向政壇。當年美麗島受難人服刑的「景美軍法看守所」,是黨外運動的香火聖廟,黨外候選人每逢選舉朝拜加持、高喊「延續黨外香火」的民主聖地。

  「台灣人權景美園區」最早的前身為軍法學校,設立於1957年6月,原為培育軍法審判人才之用。1967年,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,遷離園區。

  為配合戰時疏散之需,以及考量看守所之羈押、代監執行之雙重任務。遂將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等相關單位遷至此。本園區重新規劃,於1967年10興工,1968年完工。警總軍法處、軍法處看守所,以及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皆遷入此園區。西側為警總軍法處使用,東側為國防部軍法局使用。警總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各設有看守所,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羈押軍人其一般重犯,包括政治犯、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羈押軍人。

  1970年,國防部軍法局遷至今日台大管理學院原址,但軍法局所屬之法庭及看守所並未搬遷。園區內於美麗島案後,專為囚禁黃信介另建一小型看守所,後改為「軍事情報局看守所」。1985年間,為羈押策劃江南案之軍情局局長汪希苓,另建一棟「汪希苓特區」。不要以為囚犯都是悲苦,國防部情報局長汪希苓,囚房大到有兩間客廳、餐廳、衛浴設備與冷氣,汪太太曹坤儀可隨時”陪伴左右”。汪犯人喝著雞湯、穿著便服、住豪宅、臥軟鋪,可隨意散步也可接見朋友,這樣服刑六年,因稱病假釋出獄,另類的天堂與地獄之別!

  1992年7月31日,警總裁撤,原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改為軍管區海岸巡防司令部看守所。1999年,因軍法實施地區制,包括北部地方軍事法院、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、高等軍事法院、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、最高軍事法院、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等三院檢單位進駐本園區。海巡部看守所改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。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改為「北院檢署」。

  民國 93 年,文建會接獲總統府指示,針對自民國 57 年至解嚴期間為軍事、政治、治安案件之審訊羈押之景美看守所,成立規劃人權紀念園區專案計畫。藉由人權紀念文化園區的設立,將致力於推動台灣人權與國際人權接軌,引發國際社會對台灣人權發展與現況的關懷,提升國家人權形象,使台灣成為世界人權推動組織的重要成員。舊時的景美看守所,也正式更名為「台灣人權景美園區」。為我國暨綠島之後,第二座人權紀念園區。

  開園時間:國際人權紀念日2007年12月10日(一)上午9點30分開園地點:台灣人權園區 白鴿廣場

  十二月十日為國際人權紀念日,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將在此日隆重開園,除了紀念園區的歷史意義外,也是向全國民眾開放面對過去政治壓迫,轉型正義的前趨工作。

  開園儀式的高潮,將邀請當年美麗島事件涉案、救援、家屬等人到場,及所有的政治受難者:二二八事件、白色恐怖時期的迫害者、其家屬、國際友人與媒體記者等,到場參與。這是尊重人權,見證人權紀念日,轉型正義、發揚人權文化的重要儀式!

  
  台灣人權園區 :http://freedom-gratitude.blogspot.com/ 





「景美人權園區」旁邊仍然是禁衛森嚴的軍營,肅殺之氣還存幾分在!





每年12月10日成為「世界人權日」:在於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並頒佈了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

1949年12月10日蔣中正與蔣經國從四川成都搭機飛往台灣,至此中華民國政府遷台。





1979年12月10台灣《美麗島》雜誌社在高雄市發起遊行集會,警民發生衝突,警方鎮壓,美麗島事件爆發。

1993年12月10台灣軍官尹清楓被殺害,進而引發軍購醜聞。





「景美人權園區」冷酷的水泥大面積牆面,讓人有排斥與冷陌感覺!



喜歡收集打印章的朋友別忘記帶本子來,這裡有蠻特別於風景區的印章







「第一法庭」為1977年建成,後來1980年「美麗島事件」03月08日為期九日的軍法大審判!







還原歷史事件的地點









1980年2月20日,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:黃信介、施明德、張俊宏、姚嘉文、林義雄、陳菊、呂秀蓮、林弘宣等八人,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訴,另有91人被釋放。





1980年2月28日,發生震驚社會的林宅血案,林義雄母親及雙胞胎女兒無端慘死。





當年審判所使用的法庭重建現場:1980年3月18日起9天,軍事法庭開始審訊,受到以美國為首的國際壓力下,除國際知名媒體報導外,政府「破天荒」允許國內報紙刊載審訊過程與被告陳辭。

PS:據不可靠消息來源,當年內政部長林洋港先生曾經在蔣經國總統前替「美麗島事件」人士說情,因而不得蔣先生信任,轉而扶持後起之秀李登輝前總統。





「美麗島事件」軍法大審判當時”義勇”組成一個15人的律師團,這些辯護律師後來成為組成民主進步黨的主要核心!



1980年4月18日,軍事法庭作出最後判決結果,8人全部有罪,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,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,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,而幫助施明德逃亡者各判2到7年。





1990年05月20日李登輝總統就任第八任總統之日,即發布此特別赦免令,赦免黃信介等廿七人。美麗島事件叛亂犯黃信介、施明德、許信良等九人,因為此項特赦,視同未犯罪,以後可參加公職人員選舉。





「第一法庭」旁的拘留室





2009年03月12日植樹節呂秀蓮女士與馬英九總統來此植樹紀念





1968年完工。警總軍法處、軍法處看守所,以及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皆遷入此園區。



處犯軍法的軍人在此接受軍法法官審判,通常較一般平民更重的罪行!





2008年農曆大年初五雲門舞集的八里練習場被一場大火燒毀了, 透過文建會的安排「雲門舞集」暫時安身在景美人權園區裡;在景美人權園區大禮堂排練,浴火後雲門再度出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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